养生节目录制现场大打出手养生会所被人闹事
2024年04月28日 高乐资讯
【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都说江湖上卧虎藏龙,生意场上亦是如此。
当我们的同行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而自己无人问津,这就会让人产生嫉妒,这时候随便一个借口都可以是爆发的原因。
候雨秋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这里兢兢业业的工作,这帮无耻之徒竟然来这里闹事,被无辜打伤怎么能咽下这口气,拿起旁边的棒球棍就朝着刺伤自己的雷某头上抡去,二十天后,雷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案情回顾侯雨秋是一名养生会所的老员工,因为老板葛某有头脑会经营,养生会所的生意一直都很好,葛某对员工们也不错,有不少同行的员工都想跳槽过来。
这让附近的足浴店老板沈某坐不住了,看着人来人往的养生会所
,沈某慢慢怀疑起了里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猜测葛某在养生会所偷偷干着卖淫的生意才有这么多人前往。雷某越想越气
,就因为有这个会所的存在,才让自己苦心经营的足浴店生意惨淡,于是叫上自家员工雷某等人以举报会所有嫖娼行为为由,拿上匕首冲进会所,进去之后把座椅和桌子全都掀翻在地,殴打会所的员工。顾客们慌乱的跑出来,侯雨秋想上前阻止斗殴,拿着匕首的雷某直接跑过来刺向侯雨秋大腿,一刀不够还刺了第二刀,侯雨秋痛苦倒地,手在角落里摸索到了挂在墙上掉落的棒球棍,握紧棒球棍挥打到了雷某头部,雷某挨了这一下直接倒在了地上,会所其他员工报了警。
法律分析侯雨秋防卫过程中反击雷某致死,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我们来对事情进行分析,足浴店老板嫉妒养生会所的生意好,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怀疑养生会所有卖淫的生意,带上员工拿刀到会所闹事,老板沈某的这个行为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该处于拘留并罚款。
而雷某等人随意破坏会所环境并殴打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因为致人轻微伤以上并且持械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但短时间雷某等人打伤好了几个人,被认定为严重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雷某拿刀跑过去刺伤了侯雨秋的大腿,见他还是站着没倒地上就又刺了一刀这着是故意伤害的性质,属于严重侵犯侯秋雨的人身权利犯罪,挨了两刀的侯秋雨疼痛的倒在地上,雷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对于侯秋雨正当防卫的认定几个条件:第一必须是被非法侵害,第二必须是当前的处境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第三是必须是为了防卫非法侵害才做出行动的,第四是必须是必要的防卫措施,第五是必须做出过格的防卫来保卫自身生命安全。
当时雷某跟侯秋雨素不相识,拿刀无故刺伤雷某,雷某此时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并且侵害仍在继续,不知道会不会被刺第三刀,为了防止侵害的持续发生,于是混乱中拿起了棒球棍打向雷某的脑袋。这时侯秋雨在面对非法侵害自身和他人及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是需要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的行为。
因为全都符合以上条件,那么侯雨秋就属于正当防卫,虽然这一棍导致雷某脑颅损伤死亡,但是是在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内的。正当防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法手段。对于侯雨秋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当时雷某刺伤侯秋雨后,准备跟沈某一起撤退,侯秋雨不甘心拿起地上的棒球棍瘸着腿追到了门口,在后面趁着雷某不注意朝后脑勺来了一棒,直接把雷某给打死了,当时雷某对侯秋雨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那么侯秋雨追过去打死雷某的行为就是事后防卫才应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正当防卫是一项合法的权利,但是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依照条件谨慎行事,避免过度使用防卫手段,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也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正当防卫手段,维护自身的尊严和权利。
综上所述,雷某的持有匕首攻击侯秋雨的行为涉及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侯秋雨正当反击,雷某因为大脑损伤二十天后死亡,雷某的死亡对案件处理没有影响,侯秋雨也无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